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用户服务 -> 用户服务 -> 正文

西安科技大学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3  来源:   点击量:

(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学校电子邮箱的申请、使用及安全管理,保障校内信息传输安全,提升师生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及全日制学生,涵盖电子邮箱的申请、激活、使用、维护及注销等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管理职责

1.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邮箱系统的技术运维、账号审核、安全防护及违规处理。

2. 用户责任:严格遵守邮箱使用规范,妥善保管账号信息,承担因个人违规导致的责任。

(二)第二章账号申请与激活

第四条账号分配原则

1. 一人一账号:教职工、学生仅可申请一个官方邮箱,禁止重复注册。

2. 命名规则

教职工:邮箱名格式不限(建议采用姓名全拼或缩写,如zhangsan@xust.edu.cn或者zs@xust.edu.cn)。

学生:以学号为邮箱名(如20230101@xust.edu.cn)。

3. 别名功能:学生可通过“西科E站”申请邮箱别名(如nickname@xust.edu.cn),别名每人限申请1次。

第五条申请流程

登录“西科E站”提交工号等信息,通过邮箱激活注册申请流程,完成邮箱申请即可使用。

(三)第三章邮箱使用规范

第六条使用范围

1. 邮箱应用于教学、科研、行政事务及学术交流。

2. 禁止行为

– 传播涉密信息、垃圾广告、违法内容或侵犯他人隐私。

– 冒用他人身份发送邮件,或通过邮箱攻击学校信息系统。

第七条保密管理

1. 保密承诺:用户须严格遵守《电子邮箱保密承诺书》,包括:

– 不通过邮箱传输未公开的科研成果、考试试题、人事档案等敏感信息。

– 教职工或学生处理涉密事务时,需使用专用渠道,不通过西科电邮传输。

2. 学生限制:禁止通过邮箱泄露学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或转发内部通知至校外邮箱。

第八条安全责任

1. 用户需定期修改密码(至少每90天一次),不得将账号转借他人。

2. 发现账号异常(如垃圾邮件发送记录),须立即联系网络信息中心冻结账号。

(四)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技术保障

1.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邮箱开通、修改、注销。

2. 邮箱数据每日备份,服务器日志保留至少6个月,用于安全事件追溯。

第十条保密监督

用户须配合学校对可疑邮件的调查,不得擅自删除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

1. 一般违规(如发送广告邮件):首次警告,二次冻结账号7天。

2. 严重违规(如传播违法信息、违反保密承诺):永久注销账号,并移交学校纪委等相关部门处理。

(五)第五章账号变更与注销

第十二条账号变更

1. 教职工离职:邮箱冻结6个月后注销,期间可申请数据迁移。

2. 学生毕业:保留邮箱1年。

3. 别名修改:通过“西科E站”提交申请,。

第十三条账号恢复

因误操作导致账号删除,可向信息网络中心申请新账号。

(六)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联系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服务电话:029-83858506

本制度定期修订,最新版本以网络信息中心官网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