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中心动态 >> 规章制度 >> 正文

校园网网站登记备案制度

发布日期:2013-06-1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

网发2013【3】号

校园网网站登记备案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站的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对教学资源的提升作用,促进学校办公、教学、科学研究信息的交流与资源共享,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西安科技大学计算机校园网网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要求登记备案的网站指本校所有二级网站,包括部门二级网站和专题类网站。

二、校园网内不得开办个人网站、BBS等网站。

三、二级网站应以建设校园文化、增进学习交流、促进学院发展为目的,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互联网相关制度的行为。如有违反,立即停止网络服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部门二级网站应以系部、处室为单位申请开办。专题类网站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负责部门申请开办。同时经过校办的批准,到网络中心备案。

五、二级网站由各部门自行设计,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备案登记。

六、二级网站进行修改样式或内容时需经过校办的批准并报至网络中心备案。

七、本制度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中心

2013年6月12日

关闭
上一篇:陕西省关于加强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下一篇:网络中心文明服务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