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中心动态 >> 规章制度 >> 正文

家属区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2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为我校家属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保证校园网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本着“鼓励使用,分担费用,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西安科技大学家属区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安科技大学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西安科技大学家属区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办法 西科发【2006】55号

(试行)

为了更好的为我校家属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保证校园网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本着“鼓励使用,分担费用,促进发展”的原则,参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以及中国教育科研网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网络建设管理与维护

西安科技大学家属区网络采用由外部投资方投资建设方式(以下简称运营方),运营方负责南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在享受一定年限的投资收益后,该部分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在其收益期间,网络管理维护由运营方负责,校网络中心代表学校对运营方进行监督、配合协调。在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后,由校网络中心负责网络的管理维护。

二、用户管理

(一)开户

凡西安科技大学南院住宅用户,持本人有效证件,在运营方填表审核注册后,均可实现用户接入。

(二)用户网络接入及管理

1.运营方负责家属区网络主干、主节点、接入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用户登记开户后,负责用户网络接入。

2.用户不得利用该网络私自扩充下级子网和发展校外用户及利用校园网网络开展商业性活动。

3.用户不得私自将网络权限资源转让他人使用,否则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原注册用户承担。

4.用户销户、暂停或变更网络使用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在运营方填写申请单、结清网络服务费后,从用户提出申请的下月起终止或暂停对该用户的服务。

5.原则上每户只分配一个免费IP地址,若需要多台计算机接入网络时,可向运营方申请多个IP地址,多申请的IP地址只收取IP地址占用费。

6.用户变更时,需及时通知运营方,若因所报内容虚假或变动通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用户自负。

7.不允许个人设立提供各类网络服务(含代理服务)的服务器。

三、安全管理

(一)所有接入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二)对网络安全造成危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用户,运营方依照情节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使用,并要求赔偿损失、承担相关费用;情节严重者,将提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3.不按有关规定擅自接入计算机网络;

4.任何用户以各种方式非法登陆、扫描、侦听、攻击网络;

5.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6.未使用合法分配的合法IP地址或盗用他人IP地址、账号及口令;

7.私设各类服务器或未经允许利用代理服务器上网;

8.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利用网络盗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10.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四、资费标准

(一)初装费

在本次网络建设中登记开户用户免收初装费。

网络正式运行后,登记开户用户初装费为:200元/户。

(二)网络使用费

1.包月使用:30元/月·户(含一个IP地址占用费)

2.IP地址占用费5元/月·个。

(三)网络变更

进行网络变更的用户,需在运营方处填写网络变更单,由运营方进行网络变更,用户需交纳20元/次的变更费用。

(四)收费方式

开户用户在运营方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审核后,交校财务处从该用户当月工资中扣除,财务处对扣除部分单独建卡每月15日统一向运营方帐号划转。

(五)拨号用户收费办法

南院计算机网络正式运行后,拨号用户为有偿使用,费率为包月使用:8元/月。该部分用户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申请用户帐号,申请后月使用费由校财务处从该用户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在我校财务处无工资卡的用户,在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后,需按季度预交一个季度(3个月)的网络使用费。

(七)计费管理

网络用户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按时交纳网络费用。逾期未交费用户,将停止该用户网络使用,用户在结清费用后方可重新开通网络。

五、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运营方保证网络接入端口正常,网络部分(到用户接入端口处)维修属免费范围,其用户服务响应时间为8小时内。

用户接入端口外的计算机问题不在服务范围内。如有该部分问题确需上门服务的用户,一般问题收费标准5元/次;复杂问题(如安装系统、应用软件及硬件安装等)收费标准20元/次(软件及硬件费用)。

六、财务管理

网络用户收费由财务处从用户当月工资中扣除,财务处对扣除部分单独建卡每月15日按合同比例统一向运营方帐号划转。留学校部分费用按照2001年017号文件执行,其中60%上缴学校,40%留网络中心作运行费用,由校财务处分别单独建卡使用。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可依据网络的发展和学校的实际需要另行补充规定。

(三)本办法由校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关闭
上一篇: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网络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我校计算机网络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